- 東森新聞-
高雄市一年的拆除違建經費只有三百萬,有那麼多的違建到底要先拆誰的,除了牽扯到公共安全的一定得先拆之外,其他拆除對像的認定,執行單位有絕對的裁量權,主管機關不否認經常接到民代的關說。雖然口頭上表示,不會被動搖,但同類型的違建誰先拆誰後拆,甚至永遠排不到被拆,就像這處八樓大違建,媒體不追什麼時候才會拆,這背後玄機,恐怕是縣市首長不能逃避的問題。
整排的透天厝正在施工,不過後面空地又多架上鋼筋,正在施工中的這一大塊都是違建。被高雄市政府名列為優先拆除的違章建築,不過3層變8層樓的透天厝看起來特別突出卻不是南部拆除的第一順位,拆除的先後標準到底在哪裡。高雄市違章建築處理大隊長余潮駿:「正在施工中的空地增建根據法定是98年後蓋的違建也就是執
行要點,算是拆除的第一順位,而98年之前蓋的暫時先保留」強調有牽扯到公共安全的一定優先拆除,不過執行單位有絕對裁量權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://news.ebc.net.tw/apps/newsList.aspx?id=1404735747&cat=soci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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