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

租到違建遭拆除 租屋族怎麼辦?

 

違建導致意外頻傳,各地方政府也著手清查違建、拆除,但住在其中的租屋族也面臨另覓住處的狀況,「辨別違建,避免再租違建屋」與「如何保障租屋權益」成為重要課題。

談到租屋市場的違建,最先想到是「頂樓加蓋」,但崔媽媽基金會提醒,其實「陽台外推」、「法定空地、騎樓與防火巷佔用」、「室內過度裝潢隔間」、「夾層屋」、「私設花台或鐵窗」等,都是常見的違建。

「違建」,就是未辦理建物「保存登記」的違章建物,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許振湖分析,凡房屋現狀與使用執照最後核准的竣工圖說有不同之處,都算違建,但建築物的「使用執照竣工圖說」,只有建物所有權人才能調閱。

民眾若擔心租到違建,台北市可至建築管理工程處「違建查報專區」網站查詢,新北市可至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系統查詢,其他地區也可洽各地方政府建築管理單位。

頂 樓加蓋租金便宜,是常見租屋違建,一旦被拆,房客該怎麼辦?許振湖表示,違建面臨被拆除時,就構成民法上可歸責房東的「給付不能」,房客可依民法解除契 約,並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,包括預付的租金、押金與衍生的搬遷費用等,如果房東不服氣,房客可提訴訟或到鄉鎮市區公所調解。

但他也提醒房客,在司法實務上,建造人有權對該違建進行買賣、使用、出租收益,因此租賃契約有法律效力,只要住處還沒被拆,房客就不能單以「擔心違建將來被拆」為由來終止契約,否則房東也有權依契約要求賠償。(于靜芳/台北報導)
 

資料來源引用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50128/550228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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