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10日 星期一

連15天佔用車格 高雄取締拖吊

「釘子車」長期佔用路邊停車格,交通局強力取締連停15天的車子。 (記者黃良傑攝)
「釘子車」長期佔用路邊停車格,交通局強力取締連停15天的車子。 (記者黃良傑攝)
2020-02-04 05:30:00
〔記者黃良傑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約有八十多萬輛汽車街上跑,全市僅七萬多個停車格,可謂一位難求,卻仍有人把公共停車位當自家停車場,連續停十五天不移動,交通局對這類「釘子車」出重手,取締拖吊,清查列管四百五十九輛「釘子車」,去年拖吊一百二十輛,今年強調會再加重拖吊強度。
交通局即日起對「釘子車」出重手,目標區鎖定在「計次停車格」,因為這些車主評估長期佔用「計時停車格」不划算。
交通局表示,取締重點順序仍以佔用殘障車位優先,其次就是同一格車位停放超過十五天的車輛,經書面限期招領,逾期未領取者,將拖吊移置保管,車主必須繳一千元才能領回愛車,統計去年共有一○二輛未移置逕行拖吊,決定即日起將加強路邊巡查,並利用停管系統挑檔,如發現車輛停放同一停車格,只要超過十五天,將張貼限期移置通知單,如逾期仍未移置,立刻拖吊移置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3494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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