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1月05日 11:16
63歲婦人廖若美,102年3月間利用51歲婦人鍾禾娜到其住處擔任保母機會,佯
稱可代為投資黃金,鍾女信以為真,到銀行貸款57萬6000元;又
由廖女陪同以「假刷卡、真套現」方式到銀樓假消費16萬元再買黃金,到頭來卻是一場空。除廖婦被依詐欺罪判刑11月外,鍾婦也因假消費案被判2月徒刑、緩
刑2年。
鍾婦於102年3月間到廖婦住處擔任保母,廖婦佯稱,投資黃金很好賺,還建議對方可以辦理個人信貸交給她投資;鍾婦因而向花旗銀行貸款57萬6000元,交給廖婦。
相隔一週,廖婦又重施故技,稱有朋友要前往大陸投資黃金,鍾婦稱已經沒有現金可投資,廖婦又帶鍾婦到67歲婦人賴美蓉所經營的華美銀樓,以「假刷卡、真套現」方式假消費16萬元,由賴婦扣取1萬6000元手續費後,剩餘14萬4000元又交給廖婦。
事實上,廖婦並未做任何投資黃金動作,鍾婦發覺上當才報警查獲。(中時即時)
資料來源引用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60105002780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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