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

女兒天天練琴 媽媽挨罰1500元

2016年03月07日11:03

戴女女兒在家練鋼琴,在社區引發噪音爭議,遭裁罰確定 孫友廉攝

新北市戴姓女子的女兒為音樂班學生,平日晚間6時起就常練彈鋼琴至10時,假日往往是全天,樓上的桑姓鄰居認為「魔音傳腦」、干擾安寧,去年11月報警,戴女遭警方依《社維法》裁罰1500元,戴女不服提異議,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認為學琴者的練琴聲,對希望在家休息的其他住戶,已屬妨害生活安寧的聲音,又經鄰居報警,可見已長期干擾而難以忍受,駁回異議而確定。
去年11月底,戴女樓上的桑姓鄰居報警,不滿戴家在晚間6時許就開始練鋼琴,常到10時許,假日更是全天,長期不定時製造噪音,嚴重影響安寧,無法獲得寧靜而休息。
 
新莊警分局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裁罰戴女1500元,戴女不服,向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異議,戴女表示,女兒是音樂班學生,練琴是回家作業,假日也沒全天練琴,未超過環保局規定的噪音分貝標準,並且已加裝隔音門窗、隔音棉地毯、窗簾,可見已盡所能改善,要求法院撤銷處分。
 
但法官指出,《社維法》處罰的噪音,是《噪音管制法》規定的管制標準以外,非持續性,或不易測量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,由於戴女的女兒長時間在住處練琴,加上學琴者在學習階段多是斷斷續續,反覆嘗試地不斷練習曲子,藉此熟悉琴技、音律,但對一般期待在家休息的其他住戶而言,已屬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。
 
法官認為,桑姓鄰居因不滿戴家女兒練琴聲,認為妨害居家安寧而報警,居中協調的張姓社區總幹事也作證稱,戴女長期讓女兒練琴,已影響樓上桑家的居住安寧,桑家多次向其投訴,總總跡象已顯示,戴家的鋼琴聲已讓桑家長期覺得受到干擾且不堪忍受,裁定駁回戴女異議並確定,《蘋果》無法聯繫上戴家、桑家,不知兩方回應。
 
律師陳昭全指出,各縣市均有依《噪音管制法》訂出噪音管制範圍及標準,如第二區住宅區日間不得逾六十分貝,晚上不得逾五十五分貝;但若經測量,屬非持續性或不易測量的噪音,受干擾的鄰居可請警方另依《社維法》七十二條第三款「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,妨害公眾安寧」,對製造噪音的鄰居處以六千元以下罰鍰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
 
=====網友意見=====
《蘋果》讀者對此新聞議論紛紛,有人希望住樓下的父女檔也能看到該新聞,也有類似經驗的人說這就是住大樓最常見的困擾,但才罰1500元根本不痛不癢,建議鄰居應主動加裝隔音窗等隔音設備。

資料來源引用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307/809969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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